对涉案电缆每包长度是否达到100米及涉案电缆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鉴定
申请方***与被申请方****电缆厂因涉案电缆合同纠纷一案诉至***市人民法院,****人民法院委托我机构对前述事项进行鉴定,我机构受理了此鉴定。欣项鉴定根据现场勘验调查、数据比对、分析说明等做出鉴定意见:涉案3×4+2型电缆、涉案3×6+2型电缆长度均未达到100m。涉案2×1.5型电缆、3×1.5型电缆、2×5+1型电缆和3×4+2型电缆均未发现标志、厂名或商标,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;涉案2×1.5型电缆、3×1.5型电缆、3×4+2型电缆、3×6+2型电缆的最大电阻值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;涉案2×1.5型电缆、3×1.5型电缆的外径尺寸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,即涉案电缆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********
宁欣项鉴【2017】司鉴字第****号
1、委托人:****人民法院
2、委托鉴定事项:对涉案电缆每包长度是否达到100米及涉案电缆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鉴定
3、受理日期: 2017年11月**日
4、鉴定材料:
文件清单:
《电缆型号图片》3张
2、样品清单:
涉案电缆5卷
5、鉴定地点:宁夏欣项产品质量司法鉴定所
***
6、 鉴定过程(略)
7、 综合分析及检验结果(略)
8、 鉴定过程图片
创建时间:2018-11-0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