涉案抑尘炮机组射程与合同约定射程120米是 否相符进行鉴定
申请方****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方****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因涉案****型风送式喷雾机合同纠纷一案诉至****人民法院,****人民法院委托我机构对前述事项进行鉴定,我机构受理了此鉴定。欣项鉴定根据现场勘验调查、分析说明等做出鉴定意见:涉案抑尘炮机组顺风方向下水雾喷射距离约130米,符合合同约定的120米要求;涉案抑尘炮机组侧风方向下水雾喷射距离约50.1米,不符合合同约定的120米要求。
宁欣项鉴【2018】司鉴字第****号
1、委托人:****人民法院
2、委托鉴定事项:涉案抑尘炮机组射程与合同约定射程120米是 否相符进行鉴定
3、受理日期: 2018年3月xx日
4、鉴定材料:
主要相关文件清单:
(1) 《****集团产品定做合同》1份
(2) 《民事起诉状》1份
(3) 《民事反诉状》1份
(4)《****型风送式喷雾机 使用说明书》1份
样品清单:
(1)*****型风送式喷雾机1套(以下简称“涉案抑尘炮机组”)
5、鉴定地点:宁夏欣项产品质量司法鉴定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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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、 鉴定过程(略)
7、 综合分析及检验结果(略)
8、 鉴定过程图片